【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——广州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古律师(133328&68430、Q2412&332890)——信赖是不可辜负的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,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,人民*应予支持: (一)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、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、车辆施救费用; (二)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,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; (三)依法从事货物运输、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,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; (四)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,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 律所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。